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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地驾证转入有新规


http://www.wzwb.com.cn/   2006年07月28日 11:25
 

  市交警支队近日下发了《关于对外省籍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我市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

  新规定为:驾驶证系户籍地车管所核发的,因户籍迁移我市,驾驶证随户籍转入的,凭户籍迁移证明、驾驶证、身份证明、体检合格证明直接予以转入;大中专学生在外地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,在求学地申请取得的驾驶证转入我市,凭大中专毕业证书、驾驶证、身份证明、户口簿、体检合格证明直接予以转入;因工作调动需将驾驶证转入我市的,凭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令、驾驶证、身份证明、体检合格证明直接予以转入。除上述原因以外要求将驾驶证转入我市的,需进行科目二场地驾驶、科目三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免费测试一次,测试合格后予以转入;测试不合格的,当场予以补测一次;补测不合格的,收缴其驾驶证,并转递至原发证机关予以撤销。

  申请人先到车管所咨询岗领取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和《身体条件证明》表格,然后到体检处体检,如无照片,还需到拍照处拍摄照片;凭所需提交的资料到驾驶业务大厅69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;领取准考证到相关培训学校报名参加测试;由培训学校统一安排参加免费测试;测试合格后凭准考证到69号窗口领取原提交的资料;到受理窗口办理转入手续。车管所咨询电话为88626661。本记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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