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林旻整理
市区谢先生问:近日我在飞霞南路发生交通事故,我跟在一辆直行车的后面,因为刹车不及,造成追尾事故,致使直行车又滑向前撞上了前方的一辆从左侧驶来的面包车,交警对事故进行了快速处理,认定我方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我不理解,那辆左转弯的面包车为何不定责任?
郑警官答:面包车在左转弯的过程中,影响了直行车的正常通行,但因为直行车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,使事故得到了避免,交通事故并未发生,谢先生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,以至于发生追尾事故,他的过错导致事故的发生,使前方的两辆车发生碰撞,产生了损害后果,虽然面包车在左转弯时影响了直行车的正常通行,但是没有造成过错及损害后果,所以不能定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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