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袁寿省 缪爱萍
本报讯 昨天本报《“穿了你的内裤,怀孕了”?!》报道骗取小伙子钱某财物的冯某,昨天被苍南县法院以诈骗罪,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,并判令退还所骗财物。
昨天下午,苍南法院审理此案,冯某的服罪态度较好,当庭承认了犯罪事实。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,钱某让冯某帮他介绍女朋友,冯某设计约出女青年吴某与钱某见面,而吴某被蒙在鼓里。然后冯某假冒吴某的名义,以发手机短信、上网及口技冒充等方式欺骗钱某,使得钱某误认为自己与吴某在谈恋爱。其间,冯某冒充吴某,以治病、保胎、购物、还款等名义,多次从钱某处骗得财物。
吴某作为不知情的第三人,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,因此,未被追究任何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