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选择日期

注意:PDF版面从2006年1月开始更新,在此之前的版面不在查询之列。

按序号
按内容
  您当前的位置 :温州晚报 > 社会 > 世象 正文

“龙港大盗”获刑十五年


http://www.wzwb.com.cn/   2008年06月06日 14:47
 

  □钟轩

  本报讯在苍南龙港镇疯狂作案100多起的大盗李玉平近日在温州被宣判。温州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李玉平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5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同时,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向李收购部分赃物的董文放有期徒刑1年,罚金1万元。

  李玉平系江西省新干县人,初中文化,无业。2004年11月至2007年9月间,李玉平在龙港镇盗窃作案102起,窃取手机、电动车、电饭锅、电视机、现金等财物总价值32万多元。在作案时,李玉平大多趁清晨人们熟睡之机,用卡片开锁或撬门入室,捡小件电器或电动车等易搬运物件下手,并快速逃离。经法院查明,李玉平在龙港共作案102起,其中101起发生在清晨5时许。

 
相关链接:
 
温州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版权所有:温州晚报社
地址:温州市新城大道温州晚报大厦 电话:0577-880615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