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选择日期

注意:PDF版面从2006年1月开始更新,在此之前的版面不在查询之列。

按序号
按内容
  您当前的位置 :温州晚报 > 要闻 正文

对“红头文件”异议可向人大提议


http://www.wzwb.com.cn/   2008年06月28日 15:44
 

  □赵琼

  

  本报讯 昨天结束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》。今后,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,如果认为政府出台的“红头文件”存在不规范之处,都可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,参与监督。

  根据该《暂行办法》,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“红头文件”,包括市政府以决定、命令、规定、办法、意见、通知等形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,各县(市、区)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、决定,有关法律、法规的应用性解释、意见和办法等。社会各界如认为“红头文件”存在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,或者增加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;超越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的;违反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;同法律、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、决定相抵触等情况,可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。

 
相关链接:
 
温州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版权所有:温州晚报社
地址:温州市新城大道温州晚报大厦 电话:0577-880615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