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余冬黄雷日迁
本报讯昨天本报刊出《“便民伞”押金随意“定价”》一文后,绣山公园管理所相关负责人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,记者也与事件另一当事人取得了联系。
昨天晚上6时许,记者再次来到绣山公园便民亭,找到了开具收条的陈姓工作人员。对周女士反映的情况,他做出自己的解释:当天是周末,公园内游客众多,又下了一场大雨,很多没带雨具的游客都向便民亭借雨伞,周女士是当天最后一个来借雨伞的,不巧便民亭零钱找光了,印制的收据也写完了,造成收五十元押金和手写借条的情况。工作人员也承认,在周女士提出异议时,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耐心和细心。
对于监督电话无人接听的问题,绣山公园管理所负责人解释说,每天五六点钟值班人员都会循例到公园各处巡视,而另一部电话在当天下午接收传真后未及时调整。该负责人还表示,该便民亭自2006年成立以来,一直热心服务群众,管理所将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,提高服务质量,将制作告示牌明确告知游客“借伞押金15元”,每天准备足够的零钱和押金收据以应对游客需要,对游客提出的问题将更加耐心做好解释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