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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件小案子 三个大道理

不要到“地下工场”务工; 不能以暴制暴;法律援助可以帮忙

http://www.wzwb.com.cn/   2008年07月03日 11:03
 

  □本报记者 高敏
  

  本报讯 在“地下工场”务工受伤,伤者父母要绑架老板子女报复,务工者上门送钱打官司,瑞安塘下法律服务所却主动为其申请法律援助,免费帮她打官司,使这起官司得到圆满解决。

  去年8月,外来务工者王某在瑞安塘下一家“地下工场”打磨螺帽。有两天她身体欠佳,就让自己的女儿小李代班。小李代班时右手食指让机器压伤,经医生诊断为“右手食指外伤伴随末节缺损”。该“地下工场”老板陈某在支付小李的医疗费后,只答应再给她1000元。小李与其父母根据工伤鉴定标准,提出要陈某赔偿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等15000元,但“陈老板理都不理他们。”

  小李的父母气愤之下,扬言绑架陈某的子女报复。陈某闻讯后,当即通过他人警告小李父母,这样做后果很严重。小李受过普法教育,今年4月借钱找到塘下法律服务所主任徐贤焕,出钱请他为自己打官司。

  “我感觉小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,就为她申请法律援助。”徐贤焕说。瑞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小李的法律援助申请后,希望徐贤焕对她进行法律援助。徐贤焕答应下来,向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。最近该案开庭,由于小李是在“地下工场”受伤,按照法律不适用《工伤赔偿条例》,她与陈某是雇佣关系,最终小李与陈某达成诉讼调解,陈某支付小李补偿金2500元。

  小李对这个结果很满意,但徐贤焕却告诉小李,如果她是在合法企业上班受伤,根据《工伤赔偿条例》,她获赔15000元绝对没问题。“记住以后再也不要打黑工了,各种合法权益很难有保证。”徐贤焕叮嘱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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