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肖建永 瓯法
本报讯 娄桥作案,梧田销赃,小偷忙活了大半天,哪知找到的买家就是失主,撞上“枪口”当场被抓。瓯海法院近日以盗窃罪,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
今年4月6日上午,张某在瓯海区娄桥街道寻找目标下手,随后窃取了彭某的摩托车及车上的6台电子秤。当日中午,急于销赃的张某来到梧田街道,找到一家电子秤专卖店,并称自己手上有六台闲置的电子秤,可以便宜出售。张某还详细描述了这批电子秤的一些特征,希望该店予以收购。店主一听,爽快地答应收购。
之后,张某骑着偷来的摩托车,原封不动将这6台电子秤运到该店。哪知道一进店门,就被店主来了个“翁中捉鳖”。原来,该店主正是电子秤被偷的彭某。当日早上,他正送货给客人,却着了张某的道。当他听到张某描述的电子秤和自己独家代理的产品样式非常相近,而且所卖电子秤数目居然和他早上失窃的数目一样,便起了疑心。看到张某骑着自己的摩托前来,他终于确定了张某就是那个小偷,将其扭送到派出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