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选择日期

注意:PDF版面从2006年1月开始更新,在此之前的版面不在查询之列。

按序号
按内容
  您当前的位置 :温州晚报 > 要闻 正文

上半年党政纪处分374人

全市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35件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

http://www.wzwb.com.cn/   2008年07月23日 11:35
 

  □本报记者 赵琼
  

  本报讯 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体(扩大)会议上获悉,今年上半年,全市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35件,其中涉及县(处)级干部6人,乡(科)级干部70人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4人,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48人,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。

  今年1至6月份,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,先后查办的比较典型的案件有: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陈某某等人利用审批权腐败案件,涉及市、县两级23名安监系统党员干部;市环保局原局长叶某某和温化集团副总经理张某某等人腐败案件,涉及科级以上干部10余人,违法违纪金额1000多万元;水利系统、瓯江口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郑某某等人腐败案件,涉及违法违纪金额800多万元等。

  另悉,在基层、社会凡响强烈的农村党员干部腐败问题上,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,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,处理涉及村级组织换届的信访举报件611件,查处农村党员违法违纪案件204件,涉及210人次,处分41人,如乐清市石矾镇村干部集体受贿200万元案、瑞安市锦湖街道瓦窑村村干部贿选案等。同时,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为116名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。

 
相关链接:
 
温州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版权所有:温州晚报社
地址:温州市新城大道温州晚报大厦 电话:0577-880615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