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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PDF版面从2006年1月开始更新,在此之前的版面不在查询之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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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户强行安装 物业强制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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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框窗遭遇“强强对话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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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部门: 住户擅自改建系违规,物业强行拆除也于法无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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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ttp://www.wzwb.com.cn/
2008年08月20日 11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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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本报记者 林乐丰 □实 习 生 金 帆
本报讯 一个刚刚入住的住户在自家阳台上装了一个无框窗,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派保安强行进行拆除。近日,市区府东家园一业主与物业发生一起纠纷。
事情发生在市区府东家园17幢朱先生家中,记者在现场看到,朱先生客厅阳台上装的一个无框窗已经被拆除。朱先生告诉记者,无框窗是在栏杆以内,并不影响外墙结构。13日下午,物业部门派人强制拆除,他认为这样的行为不合法。
朱先生还表示,目前他一方面已经联系到小区内十多户需要安装类似无框窗的业主,他们将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讨论是否可以安装无框窗;另一方面他会重新安装无框窗,如最后业主委员会不同意该设无框窗,他将自行拆除。
记者随后采访了府东家园温州房产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林遥。林遥告诉记者,业主在领取钥匙时,就已经签署了“房屋装修重要事项规约”和“物业临时管理规约”,其中已明确说明不允许改建阳台任何设施,在物业管理人员多次阻止无效后,他们才对无框窗进行了拆除。
温州市房管局物业修建处处长潘元平告诉记者,因为住户与物业部门已经签订了相关协议,因此,住户擅自改建无框窗就是违规行为。
同时,潘元平也表示,物业部门强拆的行为也没有法律依据,物业部门应该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,避免与业主发生不愉快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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