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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城三项“十大”推选 请你参与


http://www.wzwb.com.cn/   2008年08月26日 11:24
 

  □伟民
  

  本报讯 改革开放30年,你一定会发现很多值得“骄傲”的人和事。从昨天起,鹿城在全区开展“十大创业人物”、“十大典型事例”、“十大知名品牌”推选活动。请全区群众积极参与评选。

  作为我市主城区,鹿城改革开放30年来涌现出一批批创业人物、典型事例,知名品牌。这次活动针对三种不同对象,确定推选条件。对“十大创业人物”,除政治素质良好外,要求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,有“敢为人先”胆识和具备较高社会责任感等。对“十大典型事例”,要求具有“推动力”、“影响力”、“创新力”。“十大知名品牌”的推选,要求获国家、省市驰名商标、名牌产品、知名产品、知名商标等称号,产值、利润、税收以及市场占有率在全区同行业领先,企业信用评价等级A级以上,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章行为等。

  根据不同推选项目,报名方式及要求也有区别。“十大创业人物”,由各街道、乡镇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。候选人填写《鹿城区十大创业人物申报表》,附企业营业执照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一份。到该区发展和改革局报名,联系电话为88030518。“十大典型事例”,报名有三种方式,一是由各街道、乡镇,部门组织推荐;二是由社会各界、各行业自行推荐;三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发推荐。可到该区宣传部报名,联系电话88030190。“十大知名品牌”,采取行业协会推荐和企业自荐相结合,由推荐人填写《鹿城十大知名品牌推选活动申报表》,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。到鹿城工商分局报名,联系电话88231936。

  根据该区要求,对活动的牵头部门作了分工。“鹿城区十大创业人物”推选,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,“鹿城区十大典型事例”推选,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实施,“鹿城区十大知名品牌”推选,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实施。同时全面发动干部群众参与,踊跃投票,使群众在活动中受到教育。

  据悉,此次活动推荐报名时间为本月25日至9月25日,初评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15日,10月15日至10月30日为终评。




 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
  经济稳步运行 社会协调发展 

  □林令   

  本报讯 基础建设提速、民生工程加快、市民收入增加……今年以来,鹿城区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各种困难,全区上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,积极应对种种不利因素,使经济在复杂环境中稳步运行。上半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37.06亿元,同比增长8%;实现财政收入16.54亿元,同比增长15.5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95元,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303元,同比分别增长9.6%和13.8%。

  该区发挥中心城区优势,城市中心商贸圈凸显强势效应,城区集聚优势更为明显。今年以来,赛格数码广场成功中标,华威创意产业软件园建成,滨江商务区征地拆迁等有序开展。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0.85亿元,同比增长18.7%;三产增加值80.66亿元,占生产总值的58.9%。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3.5亿元,同比增长11.8%。出口总额8.60亿美元,同比增长19.8%。

  该区今年着力抓好重大基础建设,甬台温铁路鹿城段、绕城高速鹿城段、西进城口改造、西中央涂改造、七都大桥等工程扎实推进。完成了鼓楼街、晏公殿巷等立面修饰,人民路亮丽工程加紧施工。西部农民饮用水项目进展顺利,西向排洪工程鹿城段、七都标准堤塘等防洪保安工程有序推进。据统计,27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亿元,其中轻工产业园区等14个项目,进度超年度计划50%。

  全力抓好温瑞塘河(鹿城段)综合整治,深入开展清脏治乱、清障拆违、管网整治、河道疏浚等工作,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。与此同时,安置房、交通环、地下排污管网建设等“五个一”民生工程稳步推进。加快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,广化、洪殿等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过渡用房基本解决。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,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,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程等项目已经完成。

  该区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,深入推进“平安鹿城”建设。通过精心组织开展“百日创安”、“一打两查三落实”等活动,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。上半年全区刑事发案数4515起,同比下降4.5%。结合深化“两查两保”活动,开展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”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,严肃处罚拒不整改者。实行“三堂会审”,化解了一批重点疑难信访问题。

  深化拓展“树新形象、创新业绩”活动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,开展蹲点调研、破解难题等活动,有效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。因地制宜,创新方法,平稳有序推进村级组织换届。全区142个行政村党支部换届已全部完成,村委会换届完成92.3%。



  加快构建全民医保网络
  到2012年,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80%以上

  □小芯
  

  本报讯 近日出台的《鹿城区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》中明确指出:“到2012年,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0%以上”。

  去年10月1日,《温州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》的实施,标志着该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正式启动。按照规定,普通参保居民一年只需缴纳450元,即可获得住院和大病门诊的医疗保障。男性60周岁、女性55周岁(含)以上的参保居民,财政将补助150元。持有效期内《困难家庭救助证》的参保居民,财政补助300元。持有效期内《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、《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》或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且等级为一级、二级(限智力、精神、肢体)的参保居民,其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。据了解,目前鹿城区自愿参保的城镇成年居民已达1万多人。

  今年下半年开始施行的《温州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办法》,是继《温州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》施行以来的又一项重大举措,在有效解决城镇青壮年、老人、困难和残疾人员看病就医问题的同时,将基本医疗保障的范围扩大到了未成年人群体。根据该《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,其中个人每年缴纳60元,财政每人每年补助70 元。持《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、《困难家庭救助证》、《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》家庭中的未成年人,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未成年人以及孤儿,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。

  市区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,使鹿城区构建全民医保网络的进程大大缩短,越来越多的市民享受到医疗保障的权利。



  突出五项民生工程

  □林令
  

  本报讯 鹿城区下半年将围绕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、加快发展公共卫生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、高度重视文化体育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”等五个目标,加快民生工程建设。

 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,深化集团化、特色化办学,扩大优质教育资源。今年要新建5所、改扩建5所、提升10所中小学校,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。进一步做好困难家庭资助,解决外来孩童“就学难”。拓展“名校长工程”、“名师工程”等,提高教师素质。

  加快发展公共卫生事业,年内要完成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,以及3个乡镇卫生院改造。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,提高补偿率,扩大受益面。拓展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,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力度,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。着力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、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等难点问题。

  继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,要扩大

  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覆盖面,完善社会保险体系。对新征地农民实行“即征即保”,逐步解决历年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。做好低收入群体救助工作,采取多种措施,有效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。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,解决贫困家庭在就业、就医、就学等方面困难。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,加快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站、服务站建设等。

  重视文化体育事业,推进文化大区建设,以文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。通过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活动,弘扬敢为人先的精神,提升温州传统文化。新建一批“浙江东海文化明珠工程”、“温州市金海岸文化网工程”等,办好2008江心屿金秋文化节,实施“千镇万村种文化”活动,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。做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、抢救和保护等。

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全力打好温瑞塘河(鹿城段)综合整治攻坚战。要完成“止污治乱”任务,在巩固深化清脏治乱基础上,细化工作方案,形成塘河治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。加快编制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,推进生态区建设。深化重点区域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,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,打好环境整治决胜战。同时开展“千百工程”、“清洁乡村”百日环境卫生大整治,改善农村环境。



  让更多困难群众 实现“居有其屋”

  □小芯
  

  本报讯 到2012年,新建廉租住房5万平方米,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达到50%以上,市区廉租住房保障保障面积提高到每户不低于建筑面积45 平方米,人均不低于15 平方米。鹿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,加大住房保障力度,将逐步让更多的市民,特别是低收入者和困难户实现“居有其屋”的心愿。

  于今年7月份起实施的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的新标准,再次放宽了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条件。按照规定,凡是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30%以内、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内(此前的标准是12平方米以内)的市区城镇居民,从今年7月1日起都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。

  据悉,目前市区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,实物配租为辅,符合保障条件但已租用公房的,可以申请租金核减。为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,政府今后将更多购置和调剂小套型二手房、旧公房用于实物配租。到2012年,新建廉租住房5万平方米以上,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达到50%以上。

  同时,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。采取租赁住房补贴的,住房面积保障标准按人均建筑面积计算为不低于14平方米,按户计算为42平方米,货币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每平方米每月13元,低保边缘家庭为每平方米每月12元。实行实物配租的,收取的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.20元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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