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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息税一免,市民三月可“赚”4500万

值得注意的是,10月9日前储蓄存款产生的利息仍按5%征缴

http://www.wzwb.com.cn/   2008年10月10日 15:26
 
  □本报记者 林娜
  

  本报讯 国务院决定从昨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,“免税”政策能给市民带来多大利好?记者昨天从市国税局获悉,暂免征收利息税后,预计全市市民今年可少缴利息税约4500万元。

  征收利息税源自1999年11月,当时税率为20%。去年8月15日起,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20%调减为5%。据悉,去年我市国税部门共征收利息税3.97亿元,今年1~9月征收的利息税为1.56亿元,免征利息税后,预计我市市民月平均可少缴利息税约1500万元,这意味着本年度的最后三个月,全市可少缴约4500万的利息税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储蓄存款利息税暂免征收后,计税将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,即10月9日前储蓄存款产生的利息仍按5%缴利息税,10月9日起则免缴了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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